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盧偉聰指當組織有違法行為警方有責任調查 強調尊重結社自由 »

【天樂新聞】警方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回歸後首次行使《社團條例》第八條,向保安局建議發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當組織開始有違法行為,警方才會留意和搜集證據,情況有如發生劫案後,警方亦要執法一樣。被問到建議考慮禁止民族黨運作,他指由於案件進入法律程序,現階段不宜評論,但強調警方尊重市民結社及言論自由。

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上訴遭駁回 獲減刑至十二個月
20 7 月
2018
編輯 天樂新聞

曾蔭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定罪上訴遭駁回 獲減刑至十二個月 »

【天樂新聞】前行政長官曾蔭權就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定罪、刑期及訟費提出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一致駁回定罪上訴,但他就判刑及訟費的上訴得直,由原本判囚二十個月減刑至十二個月,訟費由約三百萬減至一百萬元。 判詞指出,原審法官引導陪審團並無出錯或誤導,上訴庭亦不同意曾蔭權一方指他無必要披露租住深圳物業事宜。曾蔭權在處理雄濤廣播申請數碼牌照時,明顯隱瞞與股東黃楚標的關係和往來,作為特區政府首長,屬非常嚴重行為,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不過,法庭認為原審的量刑起點過高,應以十八個月為量刑起點,連同減刑改為判監一年。法庭又考慮曾蔭權並非富有商人,經歷多場審訊令積蓄大減,同意應該削減需負擔的訟費。 曾蔭權隨即提出即日處理上訴及保釋申請,等候上訴至終審法院,但上訴庭法官麥機智指曾蔭權一方未閱判詞,暫時未處理,曾蔭權交由懲教署看管,在等候囚車期間報稱不適,被送往瑪麗醫院羈留病房。曾蔭權躺在床上要戴上氧氣罩。 曾蔭權去年二月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二十個月,服刑兩個月後獲准保釋。

政府計劃興建元朗高架行人天橋 五大專業學會促政府改善天橋設計
17 7 月
2018
編輯 天樂新聞

政府計劃興建元朗高架行人天橋 五大專業學會促政府改善天橋設計 »

【天樂新聞】政府計劃興建元朗高架行人天橋,連接港鐵朗屏站與教育路,造價十七億元。項目已在元朗區議會和立法會工務小組委員會通過,正等待立法會財委會審議撥款申請。 五大專業學會包括建築師學會、規劃師學會、園境師學會、城市設計學會和測量師學會反對政府計劃,指元朗人流主要集中在大棠路和康樂路,興建天橋無助疏導人流。五大學會期望政府改善目前的設計方案,建議在朗屏站興建一條較短的天橋連接安寧路,同時擴闊明渠兩旁行人路,並拆卸多餘的構築物,釋放路面空間。

李家超指警方基於維護國家安全 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17 7 月
2018
編輯 天樂新聞

李家超指警方基於維護國家安全 建議保安局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 »

【天樂新聞】警方基於維護國家安全,回歸後首次行使《社團條例》第八條,向保安局建議發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保安局局長李家超表示,社團事務主任認為當中涉及維護維護國家安全、公眾安全及公眾秩序,正考慮警方建議,是否根據《社團條例》作出命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他強調未作出最後決定,會給予香港民族黨廿一天時間作書面申述。 李家超表示,《社團條例》賦予警方助理社團事務主任有關的職責及權力,主任必須以合理方法和措施履行責任,當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需要行使權力時,會作出建議,做法是謹慎合理。李家超又強調,事件是按香港法例處理,是特區的內部事務。 李家超說,如果他根據《社團條例》命令團體禁止運作,並經政府刊憲,有關團體將會成為非法社團,任何人而如果他發出禁止運作的命令後,有關社團繼續運作即屬非法社團,可以判罰款或監禁。

立法會否決非建制派對梁君彥提出的不信任動議 »

【天樂新聞】立法會否決由民主派議員提出,對主席梁君彥的不信任動議。 動議在建制派反對下,動議在分組點票得不到過半數支持被否決。 梁君彥早前審議一地兩檢草案,主持會議的方式引起民主派議員不滿,向他提出不信任動議。動議的專業議政李國麟表示,上月立法會審議一地兩檢草案期間,梁君彥在二讀階段就限制議員發言時間,無理剝奪議員權利,認為他配合政府不當行使權力,急於通過草案,損害立法會的威嚴,不適合擔任立法會議員。他表示民主派佔議會少數,早預料議案會被否決,但對結果感到唏噓。

旺角行人專用區下月取消 區議員憂推銷員與行人爭路
12 7 月
2018
編輯 天樂新聞

旺角行人專用區下月取消 區議員憂推銷員與行人爭路 »

【天樂新聞】運輸署落實下月四日終止旺角行人專用區,油尖旺區議會開會討論。多名區議員支持計劃,認為可還當區居民重拾安寧,但同時關注如何安置表演者,希望政府協助物色另一個表演場地,例如西九文化區。亦有議員關注表演者轉至其他地方表演,變相滋擾其他居民。亦有議員關注終止行人專用區後,不少傳銷攤檔會轉而擺上西洋菜南街的行人路,令行人路更擠逼,政府表示未來會重點打擊傳銷活動,亦會考慮取消部分供上落貨用的車位,和擴闊行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