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政府在金發局開設行政總監職位的建議, 以領導秘書處,,為期三年,但議員經過二小時討論仍然未能表決。
公民黨陳淑莊關注其他法定諮詢組織沒有設立行政總監職位,質疑開設有關職位的必要性。另外多名民主派議員質疑,金發局為特首梁振英的「產物」,下屆政府未必會保留,因此無必要開設有關職位。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劉怡翔解釋,因金發局有其獨立秘書處,與其他諮詢組織由政府部門直接支援情況不同,開設職位是因應運作需要, 強調是否保留金發局, 下屆特首可有權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