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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申請覆核參選年齡 若成功擬明年參選立會

【天樂新聞】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就立法會地區直選的年齡限制,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根據現時的法例規定,無論參選區議會或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均須年滿21歲。今日(10月13日)滿19歲的黃之鋒認為,相關限制剝奪了18至20歲年輕人的平等被選舉權,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黃之鋒又指,中國大陸的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只要年滿十八歲就可以參選。他認為,現時立法會議員老年化問題嚴重,所以希望透過今次司法覆核,衝擊現有制度,推動議會年輕化。
黃之鋒今次是以個人名義提出司法覆核,並會自行承擔費用,又計劃申請法援。他表示若果成功,會考慮參選明年的立法會選舉,將年輕人的聲音帶入議會。

編輯: 天樂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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